关于第15周以后公共课考试安排及试卷领取、交卷要求
2019-08-15 04:12:13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jshshin
关于第15周以后公共课考试安排及试卷领取、交卷要求
各学院教办:
本学期15周以后的公共课考试已安排完毕,请各学院教办通知学生及监考教师,并组织好监考工作。
1、领卷要求:
《大学英语》课程教师须提前40分钟(由外国语学院老师领取试卷),其它公共课程主监考教师须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领取试卷,试卷不得代领。副监考教师须提前25分钟到达考场,安排学生按学号依次就座。迟到的监考教师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2、交卷要求
《大学英语》试卷交大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;《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、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、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、《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》试卷交会4文科楼一楼104室。《高等数学》、《数学文化》试卷交会1东师范学院数学系309室;《无机及分析化学》、《医用基础化学》试卷交逸夫实验楼二楼化学化工学院教科办217室。
3、《大学计算机基础》期末考试为上机考试,考试安排请各学院教办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栏下载。
教务管理办公室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